關于落實銜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
各縣(區)人民政府,大同經開區管委會,市人民政府各委、辦、局:
為貫徹落實《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》(晉政發〔2021〕48號),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,營造最優營商環境,市政府決定將省政府前期下放的19項行政審批事項分別由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管理部門、市級交通運輸部門、市級衛生健康部門、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落實銜接,其中“漁業船舶及船用產品檢驗”事項從市行政審批局劃至市交通運輸局,現予以通知。
各縣區、各部門要認真做好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落實銜接工作,進一步細化改革配套措施,加強和創新事中事后監管,確保放得開、接得住、管得好。同時,要加大宣傳力度,強化政策解讀,做好工作銜接,確保落實到位。
大同市人民政府
2022年4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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